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
预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强化中央层面对重特大自然灾害救灾工作的协调指导和支持,提高灾害防范救援救灾一体化衔接水平,保障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我们起草了《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在2019年9月30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www.mem.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互动-征求意见”栏目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70号应急管理部救灾和物资保障司(邮政编码:100054),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征求意见”字样。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liq@chinasafety.gov.cn。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1:《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
附件2:《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修订说明
应急管理部救灾和物资保障司
2019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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