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应急救援网讯 ;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建立山西省应急救援指挥体系的通知》,省政府决定成立省应急救援总指挥部,由省长担任总指挥。省应急救援总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指挥全省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为适应新时代大应急、全灾种救援处置要求,建立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和统一指挥、专长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根据工作需要,省政府决定成立省应急救援总指挥部。
省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下设抗震救灾、森林草原防灭火等17个专项应急指挥部,分别负责相应类别突发事件的防范治理和应对处置工作。具体负责指导行业领域加强风险防控、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全过程管理,督促指挥部办公室做好各项工作。
为了正确处理好“统”与“分”、“防”与“救”的关系,有5个专项应急指挥部实行双指挥长制。由分管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副省长与分管行业的副省长共同担任指挥长,统筹协调处置突发事件。
其他类型突发事件,将视情设立专项指挥机构。
各专项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要按照“边完善、边应急”的原则,承接好相应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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