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应急救援网讯 ;
6月27日,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发出《关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典型案例的通报》,对2018年以来查处的湖北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官道河磷石膏库二期未批先建案、襄阳市湖北荆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爆炸事故案、荆州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安全隐患案等8起全省安全生产违法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2019年3月29日,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发现湖北六国化工官道河磷石膏库二期项目存在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审查擅自开工建设和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前擅自投入使用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处以30万元罚款。
2018年5月24日,荆洪生物科技公司盐水槽发生一起爆炸事故,造成两名员工受伤,送医经抢救无效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205万元。有关部门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并对该公司处以30万元罚款。
2018年12月4日,原荆州市安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荆州沙隆达公司法人及部分从业人员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即上岗且厂区存在安全隐患,对其处以9.8万元罚款。
《通报》指出,以上典型案例严重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充分暴露出部分生产经营者在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过程中存在法律意识淡薄、主体责任缺失、安全管理缺位等问题。
《通报》要求,要突出危化品、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盯紧危险工艺、重点岗位及重点人群,扎实开展监管执法。重点岗位、危险工艺做到培训不合格不上岗,管理不到位不生产。要利用媒体和社会的监督作用,依法大胆曝光重大隐患、安全生产事故和违法典型案件,建立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推行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监管方式,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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