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公告
2019年第 13号
根据《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安监总办〔2017〕49号)的规定,经审核,将河北省沧州市兴济福利化工厂等24家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移出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现予公告。
附件:移出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单位及人员名单
应急管理部
2019年6月2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公告
2019年第 13号
根据《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安监总办〔2017〕49号)的规定,经审核,将河北省沧州市兴济福利化工厂等24家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移出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现予公告。
附件:移出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单位及人员名单
应急管理部
2019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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