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政治合格,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服从组织管理;身体健康,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年龄18至33周岁之间的社会男青年,无不良嗜好。
2、招聘条件: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5名,男性,全日制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33周岁(1986年2月-2001年2月出生),持有驾驶证B证及B证以上,复员退伍消防战士或退伍军人优先。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有精神病史、隐性疾病、犯罪记录等其他不能进入消防队伍的;
6、其他不宜进入灭火救援工作队伍的。
三、招聘的方法和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体检、政审、面试、试用等环节和程序。
报名
1、凡符合条件、有意应聘者,持身份证、学历证、职业资格证、近期1寸同底版正面免冠红底彩色照片4张,到指定地点前来报名。
2、报名时间:全年长期招人
3、报名地点:固镇县公安消防大队二楼固镇县中队中队部(固镇县S101省道与浍河路东交叉口东南侧(原大转盘处),联系人:周先生,杨先生电话:0552-6019036。
(二)体能测试
1、测试项目:3000米、100米、单杠引体向上、双杠杠端臂屈伸
2、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政审
1、体检
(1)参加人员:按照总成绩排名统一组织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体检的,视为弃权。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政审对象。
(2)体检内容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聘用后予以报销)。
2、政审:政审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主要审查本人及其家庭主要成员的现实表现。政审不合格者,不予招聘。
(四)面试
上述程序全部通过后,统一由蚌埠市消防支队司令部门进行面试。
(五)签订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面试通过后,组织聘用人员试用并培训,试用期为半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组织拟聘用人员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
四、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
1、专职消防队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基本工资确定为2200元,实行季度奖(300元),年终奖(2600元)。劳动合同设定一年一签,签定合同时注明,必须干满一年以上。工作满一年后,在季度奖金不变的基础上每年基本工资增幅10%,满三年后每年增幅5%。
2、工作试用。试用期为半个月,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基本工资为1800元,试用期间工资为基本工资一半。试用期间不享受保险及季度奖金待遇。
(二)社保待遇
被正式录用人员将购买5项社会保险(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险)、住房公积金。
(三)休假待遇
1、正式录用后,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每年享有20天休假时间。
2、工作时间,每周休息二天。
(四)政治待遇
1、对表现优秀的队员可评定为优秀专职消防员;
2、经政审,对思想品质过硬、觉悟较高的队员,可推荐加入中国共产党组织。
3、年满2年以上的专职队员可推荐学习汽车驾驶技术、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等。
(五)食宿及服装待遇
对正式录用的人员,被装、食宿均由用人单位供给。
五、使用管理
1、招聘后由蚌埠市消防支队集中培训后分配到我大队工作。消防支队、大队依据《安徽省政府专职消防员招收管理办法》,对政府专职消防员实施准军事化的日常管理。
2、蚌埠市消防支队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对不能胜任工作、身体不适应所在工作岗位或违反规定的,依据《安徽省政府专职消防员招收管理办法》,可随时解聘。
3、招聘后,政府专职消防员至少工作期限为一年,工作期内不得提前离职。非正当原因提前离职的,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凡符合以上条件的应聘青年,请在报名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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