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应急救援网讯 记者日前从黄山管委会获悉,《黄山风景名胜区有偿救援实施办法》将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示,广泛征询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旅游者在黄山风景区内游览,陷入困顿或危险状态的,黄山风景区管委会应当组织实施救援。有偿救援是指旅游者不遵守黄山风景区游览规定,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开放区域陷入困顿或危险状态,管委会完成救援后,由旅游活动组织者及被救助人承担相应救援费用的活动。黄山风景区有偿救援遵循“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坚持先救援后追偿原则、有偿救援与公共救援相结合原则、教育与警示相结合原则。
对于社会各界关注的有偿救援费用,公开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了具体项目和标准。有偿救援费用包含救援过程中产生的劳务、院前救治、交通、意外保险、后勤保障、引入第三方救援力量等费用。其中,劳务费用是指非管委会工作人员参加当次救援应予支付的劳务报酬。院前救治、交通、意外保险、后勤保障、第三方救援等费用的产生,应当同当次救援活动具有因果关系。
对于有偿救援费用追偿的实施程序、异议解决和督促履行,公开征求意见稿中明确,管委会在有偿救援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救援费用的审议核定;20个工作日内,向旅游活动组织者及被救助人送达《支付有偿救援费用通知书》,包括收费项目明细、付款期限、付款方式、收款账号等信息。旅游活动组织者及被救助人对有偿救援费用有异议的,通过协商或司法等途径解决。旅游活动组织者及被救助人在收到《支付有偿救援费用通知书》3个月内,既不提出异议,又不支付有偿救援费用的,管委会将其纳入不文明行为记录,依法追偿。公开征求意见稿还明确了有偿救援费用的监督管理,提示支付了有偿救援费用并不免除相关行为的法律责任等。
据黄山管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有偿救援是指旅游者不遵守该景区游览规定,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开放区域陷入困顿或危险状态,该景区完成救援后,由旅游活动组织者及被救助人承担救援过程中产生的劳务、院前救治、交通、意外保险、后勤保障、引入第三方救援力量等相应救援费用。
记者了解到,黄山风景区有偿救援实施办法将结合公示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按相关程序审定后发布,计划于7月份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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