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应急救援网讯 ;
@东港发布3月25日消息,关于“3.21”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
关于“3.21”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
(一)3月21日下午4时30分许,驾驶人申某驾驶冀EL1588/冀EER76挂号牌重型半挂货车沿613省道由西向东行驶至后村镇杏坊村路口时,与潘某驾驶的由南向北行驶的鲁LRB606号牌面包车发生碰撞交通事故,造成面包车内13人不同程度受伤,其中11名儿童。接到报警后,东港交警大队迅速赶到现场,进行事故处置和组织救援工作。市中医院和市中心医院接到120指挥中心调度电话后,立即派救护车到现场全力抢救,所有伤者全部第一时间送至医院就诊。医院迅速启动急症抢救预案,开通“急诊绿色通道”,抽调骨干力量组成救治专家团队,为伤者提供快速有效的检查和治疗。
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立即作出安排,要求东港区采取一切措施救治伤员,做好伤者家属安抚、事故调查、善后处置等工作。东港区立即启动了交通事故应急预案,成立了事故处置领导小组,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迅速赶赴医院,要求全力以赴做好伤者的救治工作,青岛医学院附属医院、山东大学齐鲁医院专家先后到院进行会诊和治疗。
经过积极救治,至目前,1名重伤儿童正在全力抢救治疗,3名较重伤者正在重点观察治疗,其余9人伤情稳定,均仍在医院住院观察。公安机关已对2名相关责任人实施了刑事拘留,事故检验鉴定工作正在同步深入进行。
关于“3.21”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二)
“3.21”交通事故发生后,东港交警大队接到报警迅速启动交通事故处置应急预案,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事故处置和组织救援工作。经查,冀EL1588/冀EER76挂号牌重型半挂货车核定载质量34吨,实载32.5吨,通过路口时未能确保交通安全;鲁LRB606号牌面包车属非法接送学生车辆,核载7人,实载14人,超员100%。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依法对面包车驾驶人潘某和车辆所有人李某(幼儿园园长)实施了刑事拘留。对事故双方车辆进行了现场扣押,将依据检验鉴定结果进行责任认定并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7号)相关规定,入园幼儿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委托的成年人接送。对确因特殊情况不能由监护人或者其委托的成年人接送,需要使用车辆集中接送的,应当使用按照专用校车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幼儿专用校车,遵守本条例校车安全管理的规定。
东港警方呼吁:“黑校车”整治具有长期性、反复性、隐蔽性,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请家长强化安全意识,坚决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目前,东港交警正在全区范围内对接送学生的非法营运车辆进行集中整治,欢迎广大市民通过热线(0633-7992072)和“东港交警发布”微信公众号积极举报“黑校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孩子们营造一片安全晴朗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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