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涉氨制冷企业
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的通报
安委办〔2018〕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3年9月以来,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统一部署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企业连续开展了为期4年的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治理),2017年组织各地区开展了专项治理自行验收和交叉核验工作。经过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企业持续共同努力,全国基本消除了“人员较多生产场所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空调系统”和“快速冻结装置未设置在单独作业间内,且作业间内作业人数超过9人”两类重大隐患(以下简称两类重大隐患),完成了专项治理确定的“取缔关闭了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非法违法企业,治理整改了一批液氨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提升了一批安全管理基础较好的企业”的目标任务,2015年以来未发生液氨泄漏亡人事故,专项治理取得明显成效。现将专项治理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截至2017年底,全国共有涉氨制冷企业16420家,通过专项治理共排查整改了“人员较多生产场所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空调系统”重大隐患1655处、“快速冻结装置未设置在单独作业间内,且作业间内作业人数超过9人”重大隐患2467处。各地区均按照要求自行组织了全面验收,完善了“一企一档”监管台账,做到了“一企一验收表”,北京、天津、吉林、黑龙江、上海、浙江、河南、重庆、云南、西藏、青海、宁夏等12个省(区、市)较好地完成了自行验收工作;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通过组织省际交叉核验的方式进行了验收,各核验组均围绕两类重大隐患整改情况认真负责地开展交叉核验,抽验企业304家,对发现的670条问题和隐患均要求属地监管部门责令企业进行了整改(详见附件1)。
二、主要成效和做法
(一)完善了涉氨制冷行业安全标准规范。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专项治理开展情况,加强标准顶层设计,制修订了《冷库设计规范》《冷库施工及验收规范》《牛羊宰割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禽类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等国家标准和《氨制冷企业安全规范》等安全行业标准,进一步明确了液氨使用安全技术要求。各地区结合实际不断完善地方标准规范,如北京市出台了《液氨使用与储存安全技术规范》,山西省出台了《涉氨制冷企业安全隐患整治指南》,江西省出台了《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安全保障十六条规定》,云南省出台了《涉氨制冷企业隐患检查分类评估标准》《涉氨制冷企业安全检查通用标准》,贵州省出台了《工贸行业使用氨制冷系统企业安全管理办法》,青岛市出台了《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重点区域隐患整改技术指导细则》,舟山市制定了《单冻机、平板速冻机等快速冻结装置的事故隐患整改基本要求》和《快速冻结装置安全隐患专项治理验收办法》。这些标准规范制度的出台为涉氨制冷企业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和各级安全监管执法部门提供了强有力技术支撑及标准依据,进一步规范了涉氨制冷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二)完成了“三个一批”的目标任务。针对涉氨制冷企业小散乱、安全欠账多、厂房设备老旧、隐患问题突出的状况,各地区充分利用有关政策,调动各类资源,采取关、停、促、改等多种措施,较好地完成了“三个一批”目标任务。一是取缔关闭了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非法违法企业,专项治理期间全国共淘汰了6099家设备工艺落后及小散乱的企业;二是治理整改了一批液氨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不仅治理了两类重大隐患,还治理整改了大量重大危险源管控、制冷系统、喷淋系统、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应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和隐患;三是提升了一批安全管理基础较好的企业,推动二氧化碳、卤化烃及其混合物等新型制冷剂、自动化智能化节能型制冷机组、红外热像和X射线数字成像等氨制冷管道不停机检测、减少充氨量的气液分离等新材料、新装备、新技术在企业应用,推动氨直接蒸发制冷空调系统改为用乙二醇、盐水等作为冷媒的间接制冷方式大面积推广使用,推动人员较多生产场所涉及快速冻结装置的物理隔离和人员数量控制措施在企业实施。各地区通过专项治理有效推动企业向规模化、集约化生产发展,大连、青岛、宁波、台州、湛江、北海、三亚等地区形成了区域性大型综合冷链物流加工园区和产业集群,行业整体安全风险水平大幅降低,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三)实现了监管执法企业全覆盖。一是各部门依据职责积极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治理或行动,督促属地和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对未完成两类重大隐患整改的地区和企业两次进行通报,多次组织省际交叉互检、明查暗访、督导调研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扎实开展。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氨制冷装置特种设备专项治理、农副产品加工和冷冻厂等涉氨制冷企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消防设备设施专项检查,均取得了良好成效。二是各地区积极组织开展专项治理的督查检查、明查暗访、交叉检查、联合执法、专家会诊检查等,强化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实现了企业监管执法检查全覆盖。北京、河北、湖南、广东、广西、江苏、海南、云南等省(区、市)明确了安监、质检、工商、公安、消防、经信、农业等有关部门在专项治理中的监管职责,各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逐步形成了监管合力。专项治理期间,河北省共检查涉氨制冷企业6838家次,发现并整改重大隐患398处,关闭取缔企业595家,经济处罚406万元;广东省共检查涉氨制冷企业10041家次,停产停业整顿企业403家,关闭取缔企业159家,经济处罚519.8万元。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浙江、山东、河南、湖北、陕西、宁夏等省(区)组织开展了市(县)际之间交叉检查和核验,督促各地区落实监管责任,相互交流工作经验,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提升专项治理工作质量。
(四)树立了典型示范企业。各地区在专项治理过程中注重培育典型示范企业,切实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推动了专项治理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带动了周围同类企业学习借鉴提升。中粮集团蒙牛乳业31家工厂依托专项治理累计投入近亿元从硬件改造、软件升级、应急能力建设三个方面进行对标改善,其中26家工厂通过了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评审。内蒙古伊利集团全国50家生产基地按照统一标准整改,累计投入8819万元,快速冻结装置全部实施水幕隔离,重大危险源全部实现在线监控,氨制冷系统管道所有焊缝进行探伤检测,铸铁阀门全部更换成铸钢阀门,自动双板换冰水机组全部技术改造升级,大幅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上海市引导光明食品集团投入2000万元实施异地搬迁,同时将专项治理开展情况列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否决条件。吉林省先后组织230家涉氨制冷企业主要负责人在烟台大宸珲春水产有限公司等15家标准化达标企业开展应急演练观摩现场会,提升有关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救援水平。
(五)增强了安全意识和专业能力。各地区在专项治理期间采取集中调训、网络培训、专题座谈、集中考试等多种形式,利用电视、报纸、网站、微信等多种平台,拓宽宣教渠道,提升宣教质量,营造舆论氛围,增强了有关人员安全意识和专业能力。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4年以来连续4年开展专项治理教育培训,共计培训工贸行业安全监管人员4896人,基本实现了“为每县培训1个明白人”的培训目标;通过中国安全生产报、工贸安全、制冷商情等微信公众号,推送了30余篇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和液氨使用安全常识。在浙江省宁波市和台州市明查暗访过程中,随机抽查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均能了解两类重大隐患整改要求。甘肃省自2015年起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培训,实现所有工贸行业监管人员和涉氨制冷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全覆盖。内蒙古自治区专项治理期间共培训1500余名基层监管执法人员、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北京市实现辖区内75家涉氨制冷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全部培训并持证上岗。贵州省2017年专题组织2期制冷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班,一次性解决了辖区内29家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取证不全的问题。山东、宁夏、福建等省(区)安全监管局制作了多期专项治理节目在当地卫视专栏播出,向全社会普及液氨安全使用和应急救援知识,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地区仍存在重大隐患未整改到位的企业。一是各地区报送的自行验收总结及企业验收汇总表中,仍有114家企业验收填报存在两类重大隐患未完成整改,部分省份验收总结中报告辖区内两类重大隐患企业均已完成整改,但企业验收汇总表报告仍未完成整改。二是在省际交叉核验过程中发现,江苏、江西、湖南、贵州还存在9家企业“快速冻结装置未设置在单独作业间内,且作业间内作业人数超过9人”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以上共有119家企业重大隐患未整改到位(详见附件2)。
(二)部分企业安全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一是部分企业的氨气浓度报警装置、事故排风机、喷淋系统等安全设备设施和防毒面具等应急救援装备维护不到位,达不到应有效果。二是检查中发现部分企业制冷机房操作人员未完全持证上岗,不能熟练操作应急救援装备;部分作业现场人员不了解本岗位作业风险,不知道报警后如何应对处置。
(三)部分地区专项治理监管执法不严格。部分地区监管执法重检查轻执法,甚至只检查不执法。有的省份检查企业1675家次,排查问题和隐患3003项,下达整改指令604份,经济处罚仅0.6万元。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紧盯两类重大隐患企业,确保整改验收到位。各省级安委会办公室要高度重视自行验收、交叉核验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切实督促有关地区和企业落实整改。针对两类重大隐患仍未整改到位的119家企业,有关省级安委会办公室要跟踪督办,逐一复核整改情况,确保119家企业于2018年4月30日前整改到位,并将有关整改落实情况正式件连同电子版一并续报至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刘钊,010-64464450;电子邮箱:liujian@chinasafety.gov.cn)。
(二)纳入常态化监管,健全完善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各地区要结合自身专项治理效果实际,补齐“短板”,将涉氨制冷企业纳入常态化监管,列入年度监督检查执法计划,强化涉氨制冷企业对加工车间、制冷机房的安全设备设施、作业人员宣教培训和持证上岗、应急救援等方面的隐患排查治理,健全完善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督促企业开展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引导企业加大新材料新装备新技术的应用,推动企业进区入园,积极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大力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强化安全监管执法,着力提升监管执法能力和水平。各地区要进一步加大对基层监管执法人员培训力度,着力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加大对两类重大隐患已整改企业抽查检查力度,严防问题反弹和回潮。要切实做到“检查必执法、执法必严格”,将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依法依规落实联合惩戒措施。
附件:1.各地区专项治理交叉核验情况统计表
2.存在两类重大隐患未整改到位的企业名单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2018年2月25日
附件1
各地区专项治理交叉核验情况统计表
序号
省(区、市)
核验组
企业总数
抽验 企业数
核验问题 和隐患
1
北京市
天津市
75
10
20条隐患
2
天津市
上海市
122
10
17条隐患
3
河北省
浙江省
2424
10
17条隐患
4
山西省
黑龙江省
426
9
5条问题
5
内蒙古自治区
辽宁省
370
11
39条隐患
6
辽宁省
河南省
982
10
3条问题
7
吉林省
山西省
257
10
32条隐患
8
黑龙江省
云南省
539
9
3条问题
9
上海市
江西省
93
10
22条隐患
10
江苏省
福建省
799
10
3条问题,1家企业重大隐患未整改
11
浙江省
山东省
983
10
3条问题
12
安徽省
湖北省
239
10
4条问题
13
福建省
广东省
668
10
2条问题
14
江西省
北京市
82
11
27条隐患,4家企业重大隐患停产整改未完成
15
山东省
宁夏回族自治区
5220
9
3条问题
16
河南省
内蒙古自治区
575
10
4条问题
17
湖北省
陕西省
209
10
3条问题
18
湖南省
四川省
109
8
29条隐患,2家企业重大隐患停产整改未完成
19
广东省
江苏省
529
10
2条问题
20
广西壮族自治区
湖南省
141
6
21条隐患
21
海南省
重庆市
122
10
62条隐患
22
重庆市
贵州省
41
10
71条隐患
23
四川省
甘肃省
162
10
81条隐患
24
贵州省
海南省
29
10
75条隐患,2家企业重大隐患停产整改未完成
25
云南省
安徽省
356
10
3条问题
26
西藏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5
5
43条隐患
27
陕西省
吉林省
344
10
38条隐患
28
甘肃省
广西壮族自治区
290
9
28条隐患
29
青海省
河北省
40
10
4条问题
30
宁夏回族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38
10
3条问题
3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西藏自治区
133
10
2条问题
32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青海省
18
7
3条问题
合计:16420家
304
670
附件2
存在两类重大隐患未整改到位的企业名单
序号
省(区、市)
企业名单
1
河北省
乐亭县隆润蔬菜加工有限公司
2
衡水绿色大地食品有限公司
3
山西省
潞城市神农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4
侯马市田惠食品有限公司
5
内蒙古自治区
突泉县宏权肉联有限公司
6
内蒙古达能乳制品有限公司
7
内蒙古安达牧业有限公司
8
乌兰木伦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9
辽宁省
锦州市桃源食品有限公司
10
大连颐和食品有限公司
11
恒仁盛美牧业有限公司
12
江苏省
南通富然食品有限公司
13
江苏中宝食品有限公司
14
江苏泰森食品有限公司
15
启东市吉云肉制品有限公司
16
启东市东海冷冻厂
17
南通瑞祥冷藏科技有限公司
18
南通宇瑞冷冻厂
19
连云港味之素冷冻食品有限公司
20
盐城冠华水产有限公司
21
安徽省
合肥利马土特产有限公司
22
安徽省瀚森荷金来肉牛集团有限公司
23
福建省 福建省
龙海市格林食品有限公司
24
龙海市嘉生食品有限公司
25
漳州泉丰食品有限公司
26
诏安东福水产有限公司
27
诏安海联食品有限公司
28
晋江市闽南水产开发有限公司
29
岩泉啤酒(福建)有限公司
30
福建东吾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31
福建省霞浦县盛威工贸有限公司
32
福建省霞浦县新日鑫工贸有限公司
33
福建省霞浦县黄渔国食品有限公司
34
华海水产有限公司
35
顺发水产有限公司
36
昌兴水产食品有限公司
37
东亚水产股份有限公司
38
海之星水产食品有限公司
39
江西省
江西鄱阳湖水产公司
40
江西田凯乐食品有限公司
41
江西康美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42
于都国丰冷饮厂
43
山东省
诸城市醇香食品
44
诸城市锐锋食品
45
诸城市瑞康食品
46
诸城市凤味香食品
47
诸城市凤祥亚麦欧食品
48
永顺泰(昌乐)麦芽有限公司
49
日照市鸿福食品有限公
50
禹城市宏业食品有限公司
51
莱芜市鹏悦食品有限公司
52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泽源冷藏厂
53
日照市金宝水产有限公司
54
日照佳苑食品有限公司
55
五莲县富利德食品有限公司
56
日照洛源工贸有限公司
57
莒南县鸿润食品有限公司
58
鑫盛源食品有限公司
59
湖北省
湖北省思乐牧业集团有限公司
60
湖北省
湖北春雨署业有限公司
61
湖南省
长沙沃林农副产品责任有限公司
62
湖南中粮可口可乐有限公司
63
长沙中食冷藏有限公司
64
长沙长株潭广联生猪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65
长沙果之友有限公司
66
湖南德润农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67
常德市天美乐冷冰食品有限公司
68
澧县康利华食品有限公司
69
湖南美伦食品有限公司
70
常德市鼎城湘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71
广东省
海丰县南湖冷冻实业有限公司
72
茂名市德信冷冻有限公司
73
茂名市怡和冷冻食品有限公司
74
化州市新海水产有限公司
75
广东雨嘉水产食品有限公司
76
化州市环球水产有限公司
77
茂名市恒兴水产科技有限公司
78
茂名元天水产冷冻食品有限公司
79
饶平县宇祥水产养殖有限公司
80
东莞市珠江啤酒有限公司
81
广东海辉食品有限公司
82
广东华粤特种蜡科技有限公司
83
广西壮族自治区
北海市保通冷冻食品有限公司
84
北海中海兴食品冷冻有限公司
85
北海市奥德隆水产食品有限公司
86
东兴市长灜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87
东兴市怡城食品开发有限公司
88
广西钦州农垦南海风海产品有限公司
89
北海市保通冷冻食品有限公司
90
海南省
海南市方椰子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
91
四川省
四川瑞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92
广元市高金食品有限公司
93
贵州省
贵州丽伦食品有限公司
94
贵州北冰洋冷冻食品有限公司
95
陕西省
黄陵县隆坊精品果库
96
黄陵县隆坊北方气调库
97
黄陵和远果品冷藏有限公司
98
黄陵县仓村乡下常果库
99
常盛农民专业合作社
100
黄陵县金海果业有限公司
101
阿党恒发果品储藏中心
102
太贤高原红冷库
103
黄陵县诚源果业销售贮藏中心
104
西安市东欣农产品专业合作社
105
西安隆欣冷藏租赁有限公司
106
西安鑫瑞制冷有限公司
107
西安市海天冷库
108
西安市富海肉业有限公司
109
黄陵县隆坊精品果库
110
西安市富海肉业有限公司
111
甘肃省
静宁县鑫龙果品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112
静宁县万通果业有限公司(治平分库)
113
静宁县森源果业有限公司
114
静宁通横果业有限公司
115
静宁县金源果业电子商务公司
116
静宁县鑫盛果业有限公司
117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蒙中乳业有限公司
118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六十一团林果业中心
119
奎屯瑞晟商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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