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应急救援网讯 近日,四川省成都市委、市政府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结合成都实际,明确了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明确18项重点任务
成都市安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当前成都市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加快推进过程中,安全生产基础依然薄弱,要从根本上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好转,必须准确把握中央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精神要求,系统性推进全市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从源头上解决目前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整体水平,确保城市安全、社会安定、市民安宁。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隐患排查和预防控制体系、应急救援体系“三大体系”,安全治理法治化、科技化、社会化水平明显提升,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明显减少,职业病危害防治取得积极进展,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与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国家中心城市目标相适应。到2030年,实现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民安全文明素质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安全生产社会共治基本形成,为成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人民群众安康幸福奠定稳固可靠的安全生产基础。
为实现上述目标,《实施意见》提出了一系列针对安全生产实际问题的改革发展举措,共6大方面18项重点任务。
配备综合监管执法人员
《实施意见》提出,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成都市安委会下设立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委员会。同时,进一步压实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在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相关领导干部中建立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履职档案,推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
在完善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方面,《实施意见》提出,推动开展《成都市安全生产条例》立法工作。加快研究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职业病防治、企业标准化、公共安全管理等地方性法规、制度和标准。鼓励社会团体和企业研究制定有关新产品、新工艺、新业态安全技术标准,采用更加严格规范的安全生产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积极借鉴实施国际先进标准。
《实施意见》要求,建立成都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总队,核定1名副局级领导职数,用于配备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总队总队长;配备综合监管执法人员,通过编制内调剂、聘用劳动合同制专业人员建立辅助监管执法队伍,推行派驻工业园区执法、区(市、县)派驻重点乡镇(工业园区)执法,并成立片区执法中队。整合专业救援力量,纳入安全生产监管队伍调配使用。
职业病防治纳入民生工程
据成都市安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成都市安全社区建设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目前在全部376个乡镇(街道)中,已建成国家级和省级安全社区174个。《实施意见》要求,按照工作进度,到2020年全市整体建成省级安全社区。
同时,明确将职业病防治纳入民生工程,制定职业病防治中长期规划,实施职业健康促进计划。强化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将职业病失能人员纳入社会保障范围。
为从源头治理、综合规划、过程监管、夯实基层基础等方面,构建系统性、现代化的城市安全保障体系,成都市已向国家有关部门提出了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的申请。成都市将邀请国内一流专业机构开展城市整体风险评估,努力创建首批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成都市取消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成都市将先期在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民用爆炸物品5个行业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并逐步向电梯等安全风险较大的行业领域延伸,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事故预防、应急处置等功能。
成都市投入资金1.87亿元,启动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建设。构建依托大型企业和产业园区组建的专职专业队伍、产业园区兼职专业队伍、企业专兼职(志愿者)队伍组成的三级救援队伍网络体系。完善各级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健全企业应急预案备案制度,建立高危行业企业政企联动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补偿机制和应急装备物资储备调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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