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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租房火灾之痛
2015年9月11日凌晨2点,常州武进鸣凰一群租房起火,消防人员从火场救出9名被困人员的情况下,火灾依然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
2016年8月29日2时15分许,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一出租屋发生火灾,造成7人死亡,47人受伤。
2017年11月18日18时许,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新建村一群租房内发生火灾,火灾共造成19人死亡,8人受伤。
这么多鲜活的生命消逝,让人悲痛!可这样的群死群伤事故,却仍在接连不断的发生着,而这些火灾的事发场所都是在群租房内!
群租房——城市发展的“顽疾”
法律概念不明,监管困难
因为对群租房屋没有明确的法律定义,也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群租房屋能够按照公共场所进行监督管理,导致相关部门对群租房的监管工作被的极为被动。
由于缺乏上位法的支撑,职能部门间权责不明的问题,也导致常州市针对群租房消防安全管理的专项行动都难以落到实处。
全省首个群租房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出台
为改变群租房管理现状,杜绝群租房火灾安全隐患问题,常州市消防支队高度重视,从2015年开始,及时向常州市市委市政府汇报,启动群租房屋消防安全隐患的专项整治。
为此常州消防部门先后赶赴浙江、上海等地开展调研,就相关的政策法规,专门与对群租房屋有监管职能的房管、住建、工商、城管等部门以及公安机关的治安、人口部门进行调查和研讨。
历时两年多的时间,在常州市政府的牵头推动下,在常州市公安局的组织协调下,联合市法制办,江苏省首个针对群租房消防安全管理的政策办法出台,暨《常州市群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帮助
这项群租房管理办法,有哪些管理条例需要大家理解并铭记的呢?对于房租的出租人、承租人,又需要承担哪些义务与责任,消防哥做了一张图,让大家一看就能懂!
此项管理办法的出台,为进一步加强群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保障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我们将以此更有效的防止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打赢今冬明春消防安保攻坚战,强而有效的治理常州城市发展建设中的“恶行”、“顽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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