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虎林市防汛抢险路工程已由虎林市财政局局文件以虎财字[2017]7号文下达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虎林市河道水库工程水毁修复项目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中科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为鸡西市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在鸡西市水务局进行招标备案,招标编号:HLJZKWH-2017-0427 ,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虎林市防汛抢险路工程
2.2建设地点:虎林市
2.3计划工期:2017年12月25日-2018年05月30日,共156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合格
2.5建设规模:杨岗水尺观测站上堤路1750米,西南岔水库主坝坝后防汛路1300米,七虎林北坝进堤路1500米,中心库砼路184.6米、黄泥河防汛抢险路1200米、阿北渠首路2650米。
2.6总投资额:137.649292万元
2.7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4年~2016年)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具有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且开标需到场为本项目的全权代理人。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其他岗位人员配备齐全,具有相应资格。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注册地清欠部门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拟投标企业“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
3.4 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落款日期为公告期内)。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报名以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报名的企业,请于2017年11月27日至2017年12月01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资料到地点为鸡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康新路)。进行投标登记,以便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应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资质证书二维码扫描失败者无效)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如已办理“四证合一”则不需要)
(6)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7)企业注册地清欠部门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拟投标企业"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
(8)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
(9)项目管理人员证件要求:拟派1名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1名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1名施工员(工长)的岗位证书、1名质量员(质检员)的岗位证书、1名安全员的岗位证书(省外及本省企业如无岗位证书,则无需提供)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以上人员要求为水利工程及相关专业。
(10)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和其它项目班子成员最近连续六个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招标人将通过社保机构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信息进行核查,提供信息不实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及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证明材料。(注:报名材料复印件需要逐页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本,售后不退。
4.3为了杜绝个人挂靠资质的现象,中标施工单位在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班子人员与进驻现场施工的项目班子人员必须一致,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单位的中标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按中标候选人排续顺序顺延继续履行施工合同。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见招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鸡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康新路)。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同时发布。
7.其他7.1工程投标活动的报名人必须是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人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拟派项目经理投标。
7.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进一步查询,近三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如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7.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招标人:虎林市河道水库工程水毁修复项目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先生/13846020677
招标人地址:虎林市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中科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林街25-11号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451-82263000转8014
2017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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