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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公安消防大队采购抢险救援消防车项目招标公告

慧聪应急产业网 https://www.cer.hczyw.com 2017-11-28 09:36 出处:江苏招标网 编辑:@iCMS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受太仓市公安消防大队委托,就其所需的“抢险救援消防车”项目实施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受太仓市公安消防大队委托,就其所需的“抢险救援消防车”项目实施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单位:太仓市公安消防大队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抢险救援消防车(详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项目介绍:本次招标的标的是太仓市公安消防大队申请采购的“抢险救援消防车”项目。

项目编号:TCGGZY-2017G149

项目预算:人民币130万元(壹佰叁拾万元整)。本次招标投标报价不高于预算为有效投标报价。超预算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不进行评审,也不得标。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四、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一)招标文件发布:自招标公告在“苏州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在“苏州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

(二)报名时间:2017年12月4日11:00时截止(北京时间),逾期后果自负;

(三)报名方式:请供应商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前来报名(tcggzyfy@163.com),邮件必须注明单位全称、单位地址、企业简介、联系方式及营业执照扫描件等。邮件标题格式:“TCGGZY-2017G149—XXX公司”。发出报名邮件后的供应商,请务必同我中心电话联系予以邮件收到确认。如供应商未按照上述要求报名,交易中心未收到报名邮件,投标人将自行承担上述所产生的风险。

(四)答疑(疑问或异议):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12月5日11:00时前(北京时间),请有疑问的供应商将疑问以书面形式送至我中心,中心统一答复,逾期提出的疑问我中心将不再受理。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苏州政府采购网”发布的补充公告。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7年12月22日09:00-0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2日0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省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3号楼三楼开标间(请留意当日三楼电子大屏幕提示信息或咨询我中心相关工作人员)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投标授权资料(详见投标人须知14.4)于2017年12月22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盖章密封送至我中心,超过投标截止时间者,标书一律不予接收,并取消其投标资格;

开标地点:江苏省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3号楼3楼开标间(请留意当日三楼电子大屏幕提示信息或咨询我中心相关工作人员)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

联系人:冯晔、张倩

联系电话:0512- 53890581

联系地址:江苏省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3号楼4楼3410室

邮政编码:215400

采购单位联系人:韩建文 联系电话:0512-82758107

八、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叁仟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时间截止前到3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窗口办理(电子显示大屏斜对面),电话:0512-53545135。

2.投标保证金的办理程序:报名供应商必须在开标前到3号楼3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窗口办理(电子显示大屏斜对面),电话:0512-53545135,确认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情况并领取缴纳证明。响应单位在办好保证金手续后到3号楼3楼开标间等候准时开标(具体请详见当日三楼电子显示屏或与本中心项目负责人联系)。请各投标供应商严格按照以上程序办理,如有违反,我中心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3.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总金额的5%,在中标者履行完全部中标合同义务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凭加盖投标供应商财务章的收款收据退款)。

本中心收取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帐户名: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帐 号:3112010031050012345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

投标供应商可采用本票、汇票或者汇款到账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交易中心不接受支票、现金形式的保证金。

九、其他应说明事项

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

十、公告期:本招标文件公告期为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

2017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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