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应急救援网讯 日前,杭州市民政局在全省率先印发了《杭州市村(社区)避灾安置点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要求所辖各区、县(市)民政局,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社会发展局,自2017年11月30日起按《标准》施行。
为增强抵御灾害的能力,今年以来,根据省民政厅印发的《避灾安置场所规划管理使用标准(试行)》和《避灾安置场所内救灾物资储备标准(试行)》,总结提炼省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避灾安置场所建设经验得失,结合杭州工作实际,制定了《杭州市村(社区)避灾安置点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在制定《标准》过程中,依据省标准,制定出符合杭州实际、具有杭州特色、简洁明了、切实管用的杭州标准。《标准》的施行,为规范全市的避灾安置场所建设管理使用及救灾物资储备提供了具有法律效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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