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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消防支队水域救援装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十堰市消防支队(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十堰市消防支队水域救援装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水域救援装备,详见谈判文件;
2.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的7日历天内;
3.采购范围:本项目装备采购及售后服务;
4.采购预算金额:约27.56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如下:
1. 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有效的银行开户许可证(企业基本账户);
3.供应商必须是水域援救装备的生产商(以下简称生产商)或生产商就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以下简称代理商);
4.所投产品必须具备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测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检验报告,且各项检测项目检验结果均为合格;
5.供应商近两年(2015年10月至今)至少完成过两项及以上的水域援救装备(供货)业绩);
6.供应商需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企业及企业法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供应商近三年(指2014年10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最高人民法院网站(www.court.gov.cn)未被列入黑名单、异常登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社会信誉良好;
8.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优良业绩,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设备的制造和供货;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三、领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1.请合格的供应商于2017年10月30日至2017年11月1日,每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 ,到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点为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41号水木清华小区2单元1407室)购买谈判文件,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提供如下资料: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被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需在同页纸上同时附法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第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所列内容所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查验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后留存复印件。
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四、递交谈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本项目谈判文件。
五、谈判时间及地点:详见本项目谈判文件。
六、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 。
七、联系人:
采 购 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十堰市消防支队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 15971869299
采购代理机构: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女士
电 话:0719-8024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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