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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灭火救援装备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暂行办法》成效显著

慧聪应急产业网 https://www.cer.hczyw.com 2017-10-27 09:19 出处:中国江西网 编辑:@iCMS
慧聪应急救援网讯 8月10日,某消防车辆厂派员到新余市公安消防支队,对该支队新近采购的消防宣传车进行检修。此前,江西省公安消防总队对该厂商作出了延期付款的决定。

慧聪应急救援网讯 8月10日,某消防车辆厂派员到新余市公安消防支队,对该支队新近采购的消防宣传车进行检修。此前,江西省公安消防总队对该厂商作出了延期付款的决定。

如不能检修到位,该厂商将可能被列入江西省公安消防总队灭火救援装备供应商不良行为“黑名单”。对该厂商形成压力的,是江西省公安消防总队今年出台的《灭火救援装备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近年来,江西省公安消防总队率先在全国制定出台了《办法》,对装备供应商进行资格评估,建立“黑名单”机制。从而避免了问题消防装备车辆流向灭火救援和消防工作一线,真正确保全省部队装备使用可靠、保障有力。

江西省《灭火救援装备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暂行办法》成效显著

消防装备展示

总队集中采购

日前,南昌县公安消防大队根据辖区灭火救援的实际需求,申请采购32米云梯消防车、城市主战车、多功能灭火排烟清障机器人等消防车辆装备,价值近1000万元。总队经过调研和认证之后,同意了大队的采购需求。

江西省公安消防总队装备运输处处长张锐告诉记者,由基层消防部队提出采购需求,总队进行集中采购,同时对基层需求,进行了必要性的考察和认证。

江西省公安消防总队后勤部副部长陈文欣说,消防装备采购作为部队装备建设的“入口关”,这样一来,就形成了上下联动的采购机制,实现了价格和性能的最大优化,实现了装备建设从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能型转变。

据了解,该总队先后出台采购及验收制度五项,有效规范了装备采购管理,要求全省公安消防部队装备实施统一采购管理,并将落实该项措施纳入年底工作考评,对擅自采购装备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该总队结合基层部队实际需求,由司令部门编制采购计划。坚持“编制采购文件与审核采购文件相分离”的原则,成立标书制作组和审核组,标书制作组成员由基层装备岗位等相关人员担任,标书审核组成员由基层战训岗位等相关人员担任。实行岗位分离,有效杜绝个人说了算以及避免了招标文件出现倾向性或设置不合理现象,同时避免项目由一个人“一管到底”而出现廉政风险现象,确保采购项目合理、程序合法。

采购验收分离防范风险

“消防装备合不合格,不是司令部和后勤部一家说了算,消防装备好不好用基层说了算!”陈文欣说。

陈文欣告诉记者,总队严把监督关,实行采购程序阳光制。总队成立由司令部门、政治部门和后勤部门组成的装备采购领导小组,司令部门负责采购计划编制及验收,后勤部门负责招标采购,政治部门负责监督监察,装备从采购到验收,部门之间形成互相监督制约的机制,有效规避了采购工作的风险。装备采购程序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招标代理机构实行抽签确定,所有参与招标人员严格按照有关程序,统一集中在开标地点进行封闭式管理,杜绝与外界联系,全程由监察组对采购过程进行纪律监督,并全程摄像记录。

总队还成立了评审专家库,抽取评审专家库现场对样品进行实时评分,真正使装备采购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为加大相互制约机制,总队结合部队实际出台《江西省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装备验收暂行办法(试行)》、编制《灭火救援装备验收标准》,进一步明确了装备验收职责,规范了装备验收程序。采取总队一致性验收和支队质量性能验收的“两级”验收办法,坚持每月验收与通报制度,实行采购验收分离制。同时,协调纪检部门对重大验收项目进行现场监督,确保过程公平公正、结果公开透明。“只有‘两级验收’都通过了,总队才会付款,既避免了廉政风险,还避免了问题消防装备的风险。”张锐解释道。

记者了解到,自验收工作开展以来,全省共验收新购消防车183辆、消防器材样品387个,发现问题共计726处,责令整改748处,退回消防车5辆、消防器材2个品种,基层满意度显著提升。

存不良行为将上“黑名单”

前不久,新余市公安消防支队新到了一辆消防宣传车,但是在质量性能验收的过程中发现了一些问题。总队后勤部了解到,这种问题不仅仅出现在新余。在这种情况下,总队对该厂商作出了延期付款的决定。

8月10日,按照总队责令整改的要求,某消防车辆厂派出技术人员到新余市公安消防支队,对该支队新近采购的消防宣传车进行检修。

如不能检修到位,该厂商将可能被列入江西省公安消防总队灭火救援装备供应商不良行为“黑名单”。对该厂商形成压力的,是江西省公安消防总队今年出台的《灭火救援装备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暂行办法》。

据了解,总队结合多年的采购经验以及基层部队对装备使用的意见和建议,实行供货单位评分制。该总队制定出台《灭火救援装备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对装备供应商进行资格评估,建立“黑名单”机制。

《办法》从参与采购到装备验收进行综合评分,按照供应商不良行为的危害及造成影响的程度,分为一般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和特别严重不良行为。对于信誉好的供应商,将其列入供应商信息库,采购时优先考虑;对诚信度差、不履行采购承诺或给使用方造成不良后果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制”,禁止其两年内参加总队招标活动并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布。“这样一来,真正确保了全省部队装备使用可靠、保障有力,尤其是避免了问题消防装备车辆流向灭火救援和消防工作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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