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应急救援网讯 据报道,10月10日下午,历时六天五夜的搜救,被困四川卧龙自然保护区的3名驴友被营救出山。从进山到撤离的数天时间里,救援队攀悬崖、搭独木桥、踏流石滩,终于让3人转危为安。对3名驴友此次违规穿越卧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卧龙森林公安表示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名驴友违规穿越被困,导致当地公安、景区、卫生等部门组织的两支30人的救援队伍,经过6天5夜艰难救援,终于脱险,代价不可谓不沉重。根据我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规定,对未经许可擅自进入保护区核心区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相信这3名驴友会得到相应的处理。
然而,5000元的顶格罚款与救援的代价相比,可谓完全不相称。众所周知,驴友外出探险,要有足够强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体能、常识、技能等均要达到可以涉险的地步,行前还要做好充分的物质与精神准备,以及对景区地形气候与管理规定的熟悉熟识。如果明知自己不具备探险的各项素质与常识技能,或者准备不充分,或者明知即将到达的区域未曾开放或者明知有危险,仍要进行探险活动,则必须为莽撞而不计后果的冒险行为负责。
有人说,相关职能部门负有保护公民安全之职责。没错,正是基于此,以前相关部门对遇险驴友予以救援,动用公安、消防等多部门的力量,有时候甚至还需要出动直升机,所花费的费用要么由景区支出,要么由公共财政支出,违规驴友不用承担救援费用。
然而,这种模式走到讲究责权对等的今天,未必科学合理。景区或行政部门为部分“小众”人群的违规探险埋单,实质上是广大纳税人为这部分“小众”人群的违规探险埋单,显然需要作出改变。
近年来发生的驴友遇险引发大规模救援早已表明,提高驴友违规成本已是当务之急。当然,让违规驴友自付救援费,要做到公开透明、合情合理,以避免被救者不愿承担救援费,或承担不起救援费。所以,应该尽快对此进行详细规定,如驴友在什么情况下应自付救援费,在什么情况下全付,在什么情况下自付一定比例,当驴友的自付不足以弥补整个救援费用时,差额部分由财政还是景区来出?利益分割不清,就会引发救援费用方面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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