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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县水利局防汛物资采购
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息财公开招标【2017】0612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息县水利局防汛物资采购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采购人为息县水利局,本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息县;
2.2 招标范围:防汛物资(详细清单见招标文件);
2.3 供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15天;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备所投报设备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
3.3、投标人在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应在公告日期内);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3日至2017年7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到信阳市羊山新区中乐百花大厦五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单位/标段,售后不退。
4.3 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以下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提供具有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备所投报设备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7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息县水利局
联 系 人:丁先生
联系电话:0376-5962286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吕先生
联 系 电 话:0376-6796766
监督部门:息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联系电话:0376-5935027
2017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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