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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县公安消防大队灭火抢险救援器材装备采购询价公告
一、采购人
名称:微山县公安消防大队
地址:微山县建设路
联系方法:(0537)Tel:1;Fax:1;Email:1
二、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开发区东昌路159号
联系方法:(0635)Tel:2995899 ;Fax:2995899 ;
三、采购项目概况
名称:微山县公安消防大队灭火抢险救援器材装备采购
项目编号:0677-3ZCX170605-211
采购内容:
品目代码
品目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备注
A15
消防设备
批
1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微山县公安消防大队购置部分灭火抢险救援器材装备采购,预算62.996万元四、项目预算:62.996万元,其中,预算资金62.996万元,借贷资金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文件规定,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产品的价格扣除。山东省财政厅给予节能环保产品价格扣除;在价格、在技术评标项中可给予环保、节能产品给予技术评标总分值加分。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Ⅰ)《采购法》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Ⅱ)其他法律、法规要求
详见询价通知书
(Ⅲ)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七、获取询价通知书
(一)时间:2017年6月15日10时5分至2017年6月21日18时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微山县经济开发区泰康街与金源路交汇处,开发区管委会向南两个十字路口即到)
(三)方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请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情况,可只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等证件原件获取采购文件,同时携带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并提供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四)售价:200元/份
八、提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7年6月23日14时0分至2017年6月2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地点: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微山县经济开发区泰康街与金源路交汇处,开发区管委会向南两个十字路口即到)
九、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一)开启时间:2017年6月23日14时30分开始
(二)开启地点:微山县经济开发区泰康街与金源路交汇处二楼会议室(开发区管委会向南两个十字路口即到),开标一室。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
姓名:郝庆
电话:15069716119
十一、公告期限:自2017年6月15日至2017年6月20日
十二、其他说明事项
详见询价通知书十三、询价通知书下载:
终稿】微山县公安消防大队购置部分灭火抢险救援器材装备采购.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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