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应急救援网讯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编号
370200MA3C6B268201752F021620
项目名称
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S24威青高速等4条高速天桥防护网更换工程及新河养护应急救援分中心设备材料库增设等工程施工二次招标
项目所在地
青岛市
建设性质
专项工程
招标备案号
SG201706147-AWJBA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QLJT2017B-080
招标类别
施工
项目立项单位
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立项文号
齐鲁交发养护〔2017〕19号
项目法人单位
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招标人
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评标方法
双信封形式的合理低价法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投标形式
双信封
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招标人自筹,100%
评标细则
查看评标办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1)S24威青高速等4条高速天桥防护网更换工程:S24威青高速、G22青兰高速、G15沈海高速、S7603青岛前湾港区3号疏港高速共65座桥梁更换防护网,采用型钢边框+钢板网的型式;G22青兰高速K66+838天桥等4座桥桥头增设A级波形梁护栏;
(2)G18荣乌高速新河收费站办公用房改造工程:地上一层,建筑面积54.5m2,建筑高度3.6m。结构形式为彩钢夹芯板房结构;
(3)新河养护应急救援分中心:地上一层,建筑面积502.79m2,门式刚架结构,拆除新建仓库位置原围墙。
招标范围:(1)施工一标段:S24威青高速等4条高速天桥防护网更换工程;
(2)施工二标段:G18荣乌高速新河收费站办公用房改造、养护应急救援分中心设备材料库增设工程。
2.2 标段划分
1.标段名称:施工一标段,标段号:SG-01,起始桩号:/, 结束桩号:/,标段长度:0KM;
2.标段名称:施工二标段,标段号:SG-02,起始桩号:/, 结束桩号:/,标段长度:0KM。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标段号)
简要技术指标
对投标企业要求
施工一标段SG-01
更换防护网、
增设A级波形梁护栏
资质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要求
近5年(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时间以交工验收日期为准)独立完成过1个及以上类似工程施工项目。
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3年(2013-2015年或2014-2016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均不小于1。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投标人在近三年(2014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未发生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情形;投标人未因工程质量问题、施工安全事故或其它原因被国务院、有关部委及山东省交通、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通报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
3. 未具有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投标情形的;
4. 近三年(2014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主要人员无行贿犯罪记录;
5. 申请人无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起诉且经查实的。
人员要求
1. 项目经理(1人):具备公路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省级及以上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近5年内(2012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个类似工程施工经历。
2.项目总工(1人):具备公路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近5年内(2012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个类似工程施工经历。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具备工程系列中级(含)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或C2证。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无
分包要求
不允许
联合体要求
不允许
其他要求
无
施工二标段
SG-02
总建筑面积为557.29平米,地上一层
资质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 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要求
近5年(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时间以交工验收日期为准)独立完成过1个及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
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3年(2013-2015年或2014-2016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均不小于1。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投标人在近三年(2014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未发生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情形;投标人未因工程质量问题、施工安全事故或其它原因被国务院、有关部委及山东省交通、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通报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
3. 未具有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投标情形的;
4. 近三年(2014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主要人员无行贿犯罪记录;
5. 申请人无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起诉且经查实的。
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人):具备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5年内(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独立完成过1个及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
2.项目总工(1人):具备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持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5年内(2012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独立完成过1个及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具备工程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C2证。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无
分包要求
不允许
联合体要求
不允许
其他要求
无
3.2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申请人信用信息公开后,应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中提交网上报名申请,否则不予发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3.5
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中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的经办人须与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授权委托人一致。
3.6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申请人对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的主要人员应当向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扫描件)。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提供《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或者经查询申请人单位和上述个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不予通过招标评审或者资格预审审查。
3.7
申请人应当使用CA证书登录“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点击进入“投标大厅”功能模块生成、封装(定稿)、提交、打印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否则不予通过招标评审或者资格预审审查。除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目录约定的内容以外,在“投标大厅”生成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其他材料”中上传的任何证明或者补充说明材料在招标评审(或者资格审查)时均不予认定。
3.8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及其他部(委、局、会、司)联合签署的《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4〕3062号)、《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2045号)、《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3062号)、《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41号)、《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001号)等多部联合惩戒备忘录,依法限制相关失信主体参与交通建设市场招标投标活动。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分别在投标(资格预审)报名、评标(资格审查)、中标通知书发出和合同签订等重点环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交通”(www.mot.gov.cn/credit)、“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等多种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采取有效方式保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并存档备查。申请人在投标(资格预审)报名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报名(资格预审)申请;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在评标(资格审查)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资格预审申请);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或者合同签订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招标投标活动的,对联合体各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7-6-9至2017-6-15(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 时30分(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山东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烟台市莱山区观海大厦A座5楼会议室)
4.3 办理时携带材料及要求
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4 招标文件售价及要求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7-4 9:30,申请人应于当日0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即墨锦茂宾馆(即墨市经济开发区鹤山路168号)
5.3 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1.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2.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djt.gov.cn/)
3.山东经济信息网(http://www.sd.cei.gov.cn)
4.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qljfjt.com/)
7. 补充信息
无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或机构名称
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山东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山东省即墨市烟青一级路华山段6号
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267号观海大厦A座5楼
邮政编码
266200
264000
联系人
徐纪春
王艳芳
电话
0532-84558017
0535-6906535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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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5-6906535
201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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