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应急救援网讯《安徽省旅游条例》6月1日起实施。条例规定,在禁止通行、没有道路通行的区域,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开展风险性较高的旅游活动,否则一旦发生旅游安全事故,旅游活动组织者以及被救助人不仅需要自掏腰包承担救援费用,还有可能面临罚款。(5月31日央视)
驴友旅游不守规矩,与实施有偿救援是一对矛盾,舆论对违规旅游者的救援费用也一直存在争议。《安徽省旅游条例》中的规定,是对救援费用争议画上了句号,违规旅游者出现意外至少在安徽要自己承担救援费用。这也为驴友立规矩,起到了示范作用。
旅游与探险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因旅游及探险者个人原因引起的失联现象屡见不鲜。对按照指定路线旅游的游客,景区和政府应当确保其人身安全,但对在禁止通行、没有道路通行的区域旅游,则是越界探险。探险是需要有组织的,在确保安全的具体措施。将旅游与探险混为一谈,不仅会使景区管理陷入困境,也会使救援工作频频拉响警报。
《安徽省旅游条例》规定违规旅游者承担救援费用,提出了文明旅游规范和景区管理方案。旅游者走指定路线,一般不会失联;因为路线规划问题导致游客失联,相关方面应承担责任。不过,游客知道违规进入的景区存在风险,却固执己见,不是文明旅游,是缺乏大局意识、安全意识的行为。有过错旅游者承担救援费用,是承担责任的一种方式。
违规旅游者出现险情,相关方面见死不救会显得太无情,以尊重生命、珍惜生命为上,因搜救作出的人力、精力、财力和物力的投入,却又不容忽视。组织搜救支援,体现了以人为本,要求违规旅游者承担搜救费用,突出的是社会公平。这不仅可以减少公共支出浪费和不合理现象,也能避免更多的人违规旅游。
要求违规旅游者承担搜救费用,是对违规旅游的否定,是以此倡导文明旅游。文明旅游,关系到游客的安全,关系到景区的责任、形象、声誉与管理智慧。作为旅游者,应当有所为有所不为,而不是一旦跨出旅游的双脚,就成了不受约束的小鸟。从这个层面看,要求违规旅游者承担搜救费用,违规旅游还有可能面临罚款,有助于人们树立文明旅游新观念。
《安徽省旅游条例》6月1日起实施,“有偿救援”成为开始,违规旅游者应终止。让违规旅游者承担救援费用成惯例,需要更多地方和景区尝试和效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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