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应急救援网讯不知您最近有没有听过这样一个段子:现在请人吃饭,对方的回答一般是“等我回家把车停好再来赴宴”,不是因为怕喝酒,而是怕回家后找不到车位。根据本地交管部门提供的数据,今年1月乌鲁木齐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93万辆,突破百万辆应该就是年内的事。可以预见,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乌鲁木齐人“私家车难停”的问题不但不会改善,而且在某些地域还将更为加剧。
不过,我们今天要聊的话题并不是要为“停车难”呼吁什么,而是想提醒广大市民:车再难停,有些地方也不能肆意去停,否则会导致你无法承受的后果。比如今天本报B1版报道的新闻,说的就是这一话题:居民家起火,消防官兵出警救援,由于小区门口一侧道路停满了私家车,导致消防车无法进入小区,消防官兵只好铺设100米水带救援。这一幕发生在5月4日凌晨首府喀什东路生药厂家属院。所幸这次火灾没有造成较大生命财产损失。
看到这里,您或许会说:嗨,这有什么,我住的小区一到晚上别说消防车,私家车在路上都不一定能开进去。对,这正是我们所担心的地方。限于小区建设的规划所限,乌市大多数小区都面临公共空间不足以承载小区私家车停放的窘境。一些小区的物业为满足业主需求,客观上默许了私家车停放挤占通行道路空间的行为。但这样的做法恰恰忽略了可能存在的巨大隐患。万一哪天火灾在某小区发生,而消防车又开不进去,更要命的是如果火灾规模很大,那时该怎么办?再来强调救援通道通畅的必要性?再来教育车主停车时要讲求公德,多想他人?一切都来不及了。
如果您是当天将车停在喀什东路生药厂家属院外的车主,可能会委屈地说:“消防通道一般有警示标志,但路边却没有啊。我不是故意要堵塞救援通道。”的确,您的这一想法揭示了当下我们在消防常识普及上的一大漏洞。根据相关规范,消防车的宽度一般在2.9米左右,但由于转弯时需要更大的半径,所以消防通道的宽度必须在4米以上,而对于一些专门处置高层火灾的登高和高喷消防车,消防通道的宽度要求6米以上。所以,我们今天的话题其实可以更简练一些:私家车主们,当你们在小区道路或城市路面停车时,脑海里有闪过“4米”这个公共安全概念吗?你们停完车后会下车大致预估一下道路所剩宽度吗?
说实话,如果真要求每个车主在停车时严格执行预留4米道路宽度,第一过于理想化,第二也无法执行。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希望,关于这个“4米”的空间概念能进入更多市民的心中,这也是作为媒体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与此同时,我们呼吁那些对小区停车与道路停车有管辖权和管理权的部门或企业,市民们无法自律做到但又属必要的事,你们应该要尽到管辖和管理责任,此时正体现了“权力即义务”的概念。如果所有路面都严格按照消防通道的必要需求设计或管理停车位,那么即便市民消防意识不到位,他的车成为救援通道阻碍的可能性也会大大降低,公共安全得到保障的可能性则相应大为提高。
不过,现实生活中,也的确有那么一种人,明知停车处是消防通道,仍视若无睹照停不误。对于这种人,本文只强调一点:依据《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安全出口。”也就是说,你将车停在消防通道,这可不是不讲公德的行为,而是违法。任何人都有权向消防部门进行投诉并提供证据,而消防部门则有权对你进行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处罚。更为严重的是,一旦因为你的车导致消防救援受阻,由此引发的后果,也将由你来承担。停车的难处人人都有,但不要因为停车拉低自己做人的标准。至于为了停车去违法,那就更是荒唐,切不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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