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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许县120急救指挥中心购置应急救援设备及办公设备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通许县120急救指挥中心购置应急救援设备及办公设备项目(二次),招标人为通许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项目资金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通许县120急救指挥中心购置应急救援设备及办公设备项目(二次)
2.2、项目编号:豫通财货物公开招标(2016)032号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项目资金:约60.25万元
2.5、本次招标共一个包:
数字一体化调度系统软硬件升级及办公设备采购(数字程控交换机子系统、数据服务器子系统办公计算机、办公笔记本、信息采集相机等;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
2.6、工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2.8、招标范围:采购、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 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需具类似业绩、关于本项目软件的著作权,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需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书;
3.3 供应商需提供委托人、技术负责人2017年以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需提供网上查询方式;
3.4 供应商需具有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依法出具合格有效的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以注册时间算起)。
3.5 供应商需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根据汴交管办(2016)13号文件规定,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报名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直接向检察机关进行汇总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结果在评标时提交评标委员会使用;但投标人应配合按要求提交查询所需的必要资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即可)、查询申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知:
投标报名时投标人需携带:
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所需资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函、 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二套。
(以上资料需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复印件应清晰可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不清晰者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报名。)
备注: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5.1、请于2017年 4月 20 日至2017年 4 月 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3:00-16:30;在开封市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通许县行政路体育场对面)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份,文件出售,售后不退。
5.3、本项目不支持邮购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年 5月 11日 10时 00分(北京时间)。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从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提交一定数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2%,具体数额见招标文件,由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收退。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通许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地 址:通许县文卫路21号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13569531781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二环支路10号付5号
联系人:石先生
电 话:15993377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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