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应急救援网讯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170406_1058282296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第1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台商投资区公安消防指挥中心暨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室外配套附属工程已由漳州台商投资区经济发展局以漳台经〔2013〕125号文核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台商投资区公安消防大队筹建组,建设资金来源为漳州台商投资区拨付,招标人为漳州台商投资区公安消防大队筹建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台商投资区中闽大道;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24.66亩,主要建设总建筑面积11000平方米的“119”指挥中心暨综合应急救援消防站等生活训练配套设备,本次工程预算审核价5510785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漳州台商投资区公安消防指挥中心暨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室外配套附属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预算审核书、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等);
2.4.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预算审核价):5510785元;
2.5.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企业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根据漳台管办【2017】14号《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产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为漳州台商投资区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若为临时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和闽建筑函〔2014〕6号文的规定,并已办理完延续注册,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②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规定,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招标投标运行暂行办法〉的通知》(漳政办〔2012〕222号)。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7日至2017年4月11日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购买电子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打开。投标人若需要书面的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3.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4.4.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审核价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如需图纸请至招标代理公司购买,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为10%~11.99%)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方式任选其一)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5月1日17:00时(北京时间)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壹万元整(?11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并
注明投标项目工程名称),现金缴纳或分支机构汇出均不予受理。
6.4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汇入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专用帐号:
开户银行:漳州农商银行台商投资区支行
帐户名称: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
帐号:9080217010010000199657
注:汇款单上请注明工程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及投标保证金字样,并于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一份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若已按《漳行政〔2012〕19号》、《漳建易〔2012〕12号》、闽建筑〔2014〕33号文要求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或使用年度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凭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年度保证金收讫证明”)的施工企业,本次招标则无需再缴交投标保证金,但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2日08:00时,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系统平台。同时将存有电子投标文件的光盘或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提交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提交地点为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角美动车站对面)。
7.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收投标文件。
7.3.根据漳政办〔2015〕141号文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注册建造师证书(或注册建造师临时证书)、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4.在开标现场签到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持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如有采用年度保证金的还应提交年度保证金缴交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7.5.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www.zzbidding.com)、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http://www.tizxzfwzx.org/)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台商投资区公安消防大队筹建组;
地址:漳州台商投资区中闽大道沙坂村路段;
邮编:363000;
电话:0596-6500119;传真:0596-6500119;
联系人:小方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华东工业品批发市场14幢28号;
邮编:363000;
电子邮件:yuanxuzb@qq.com;
电话:0596-2910159;传真:0596-2910156;
联系人:林俐;
10.监督单位:
漳州台商投资区建设局、漳州台商投资区经济发展局;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角美动车站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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