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消防网讯
3月29日,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天津市公安消防总队开发区支队八大街中队“灭火救援英雄中队”荣誉称号,命名大会在天津召开。在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处置中,八大街中队26名官兵,4部消防车第一时间赶赴火场,8名官兵牺牲,18名官兵负伤。
命名大会上,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副主任侯贺华宣读了《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授予天津市公安消防总队开发区支队八大街中队“灭火救援英雄中队”荣誉称号的命令》并颁发奖旗。2016年12月30日,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命令,授予八大街中队“灭火救援英雄中队”荣誉称号,并号召全体公安民警、武警官兵和全军指战员向他们学习。
据了解,八大街中队建队以来,成功扑救火灾839起,抢险救援2326次,疏散抢救遇险群众540余人,挽回经济损失10亿余元。
八大街消防中队政治指导员李剑代表荣誉集体发言,公安部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夏崇源宣读《公安部关于向天津市公安消防总队开发区支队八大街中队学习的决定》,天津市委副书记怀进鹏宣读《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向天津市公安消防总队开发区支队八大街中队学习的决定》,会议由天津市长王东峰主持,天津市委书记李鸿忠出席并发表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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