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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170404_1058195974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四川省迅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四川省消防总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四川省消防总队2017年上半年灭火救援装备集中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四川省消防总队2017年上半年灭火救援装备集中采购
项目编号:XDCE-CG-2017033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王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28-86256545转8016、8625313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四川省消防总队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迎宾大道518号
联系方式:滕先生,028-8630351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四川省迅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先生、王小姐,028-86256545转8016、86253130
代理机构地址:成都市锦江区琉璃路8号华润广场A座25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次采购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四川省消防总队2017年上半年灭火救援装备集中采购,所采购装备用于消防部队执勤及后勤保障等,采购分包情况见下表:
包号
包名称
数量
设备技术规格
交货期
交货地点
1
泡沫消防车
1
详见第七章
60天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四川省消防总队指定四川省内各市州地区,由供应商承担相关运输费用
2
城市主战消防车
2
详见第七章
60天
3
饮食保障车
5
详见第七章
60天
4
宿营车
4
详见第七章
60天
5
淋浴车
3
详见第七章
60天
6
加油车
1
详见第七章
60天
7
特种防护装备
1批
详见第七章
30天
8
侦检及救生器材
1批
详见第七章
30天
9
照明及灭火器材
1批
详见第七章
30天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本项目第1-6包须具备车辆类生产或制造或改装的资质;7-9包须具备消防装备或器材类经营资质且部分产品(以“第七章技术需求及技术要求”为准)非制造商投标必须由制造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703.0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4月05日09:30至2017年04月11日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四川省迅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锦江区琉璃路8号华润广场A座25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下列证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若为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则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注:上述所有证明资料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外,其余证明资料验原件,留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4月25日10: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4月25日10:00
六、开标地点:
四川省迅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锦江区琉璃路8号华润广场A座25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根据财库[2011]181号文,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根据川财采[2015]33号文,对供应商的失信行为给予6%/次的报价累加加成,加成后的报价超过预算的,视为无效投标。
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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